近年来,我国中医药人才规模快速增长、结构布局逐步优化,人才质量和使用效能显著增强。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局首次牵头制定了系统部署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这一政策性文件,提出加强中医药人才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高层次人才是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头雁”。意见提出,培养造就中医药领域战略科学家,在院士评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注重发现和推介中医药优秀人才。到2035年,中医药领域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不断涌现。
为了让群众在家门口看上好中医,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医师配置不低于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意见还明确,大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等机构应支持西医医师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专项,力争用5至10年时间,培养一批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此外,意见围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从拓宽中医医疗服务岗位、落实用人自主权、加大薪酬激励力度、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表彰奖励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围绕统筹推进中医药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等方面任务提出相关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