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此次《意见》出台引起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实施数字经济战略,先后出台《“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重大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紧紧把握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主动迎接拥抱互联网,推动将我国强大市场优势与互联网规模优势有机融合,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良好趋势,启动早、环境好、业态活、模式新,对于激活消费、带动就业的潜力巨大。
特别是在抗击疫情期间,我国数字经济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众多领域成为数字新技术的“试验场”、新模式的“练兵场”、新业态的“培育场”。大量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业态新模式催生了大量“新职业”,为广大群众开辟了新的创新创富渠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支撑就业,我委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了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15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问:请问《意见》主要是为了解决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哪些问题?
答: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阶段。“新旧交织、破立并存”,在5G、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一些传统的惯性思维和政策制度等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意见》主要是从以下4个方面,消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优化业态治理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能力。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往往会对传统业态的运行模式、流程等进行深层次变革,不可避免对监管政策提出新要求。传统业态“按行划片”管理方式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形成制约,需要探索完善适合的管理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数字化转型协同,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转型效益。当前,一些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着“转型是找死,不转是等死”的困境。企业数字化上下游协同不够,单靠自己摸索,投入高、周期长、收益慢,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链协同效应,导致“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需通过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培育数字化转型生态,提高转型效益。
三是完善就业服务和保障制度,进一步激活新型就业潜力。灵活就业等就业新形态对就业服务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就业人员与平台间属于较为灵活的“合作”关系,对于享受相关保障等也有同样的需求。需要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权益保障政策,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积极性。
四是改革生产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要素利用效率。传统产权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数字化带来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通过数字化方式,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传统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倍增作用,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而从新型数字生产要素看,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的制度也需要完善。
三、问:最近发展改革委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出台了不少举措,请问这次的《意见》有哪些新的特点?
答: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数字经济对支撑“六稳”“六保”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期发布的上半年经济数据显示,我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14.5%,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展现出了强大活力和发展潜力。我们今年出台系列政策,就是要把握危机中孕育的新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有3个特点。
一是体现鼓励创新。文件首次提出“共享生产资料”、“‘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新个体经济”、“副业创新”、“微经济”,这些都是市场主体创新的成果。要给市场创新更多想象空间,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活要素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释放数字化在实体经济各领域的创新效能。
二是体现精准施策。文件没有按照传统的行业划分,而是根据15大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发展特点有序引导,顺应了传统业态与互联网交叉融合创新的发展趋势。文件针对不同的业态特点,按照线上服务新模式、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新个体经济、创新生产要素供给等不同方面,分别提出了创新性的政策点。
三是体现协同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产生大量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行业众多,覆盖面较广。文件由13个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大跨部门协调力度,其中的每项政策都明确到了具体部门,确保后续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四、问:《意见》提出了哪些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重点方向?请简要介绍一下具体的支持政策。
答:《意见》从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新型就业形态、共享经济新业态等4个方面,针对15种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在发展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方面,提出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探索将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题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二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互认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支持发展便捷化远程办公。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四是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智慧化改造。健全政府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政企数字供应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
在促进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方面,提出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开展产业互联网重大工程布局,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跨行业的产业融通发展平台,发挥平台赋能作用,带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二是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推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降低转型成本。三是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四是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支持建设智能工厂,发展智慧农业。发展危险作业机器人,满足恶劣条件应用需求。促进产业加快无人技术应用,提高生产效率。
在培育新型就业形态发展方面,提出针对3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我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二是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鼓励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辟新收入机会,激发多元创造。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三是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搭建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在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发展方面,提出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鼓励与群众生活密切的服务进行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二是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平台进行共享。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三是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共享,提高社会各类资产使用效率,畅通经济循环。四是激发数据共享开放新活力。积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开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健全数据流通制度环境。
五、问:下一步准备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答:为了加快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牢牢抓住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予的机遇,需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制度供给,完善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政策。同时,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创造新需求,调动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培育新的就业形态。具体将与各部门加强协同,与有关地方积极联动,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各部门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探索支持15个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举措,结合实际细化具体目标和任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二是释放改革活力。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知识产权保护、普惠金融支持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发挥好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先行示范作用。
三是坚持包容审慎。探索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推动修订完善监管政策制度,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强化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抓好政策出台、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及时总结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